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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中学2015年“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学校,各乡镇初中:
《苍南中学2015年“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方案》已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4月2日
苍南中学2015年“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中与初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衔接,进一步拓展部分学生的视野,培养学习兴趣、拓展知识、提升能力,积极探索培养优秀学生的有效举措。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经研究,特制定2015年“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方案。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县毕业生须在推荐学校八、九年级就读且没有留级)。
(二)招生计划:80名。
(三)推荐办法及分配名额
1.各初中学校推荐名额根据各校2015年初中毕业生数、近两年被苍南中学公费录取(不含特招生和自主招生)并就读苍南中学人数及2014年被苍南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并就读苍南中学人数来确定,计算结果取整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共计240名。
2.以下情况的学生参加“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测试不占以上推荐名额:
(1)为确保所有学校至少一人参加“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测试,按以上推荐办法而没有推荐名额的学校,均可推荐1名学生参加苍南中学“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测试。
(2)苍南户籍但不在苍南县内就读,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苍南中学核实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可参加“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测试。
(3)苍南县外户籍,符合苍南县公办普高报考条件(市内县外户籍须在我县一所初中八、九年级就读且没有留级),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苍南中学核实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可参加“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测试。
(4)获得温州市小科学家、小文学家、小数学家称号的初中毕业生(若在县外初中就读须有苍南县户籍)。
各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推荐工作小组(成员须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负责制定“学校推荐办法”,做好本校的推荐、公示、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