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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小学书法教材选用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做好义务阶段教科书选用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4〕151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苍南县书法教材委员会投票表决,现将苍南县2015年小学书法教材选用结果(见附表)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5年3月27日至4月2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签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