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5〕14号)精神,现就组织参加视频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 3:00开始(预计开会时间1.5小时),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二、会议地点
灵溪镇城东电信大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县教育局局长和分管领导;
2. 局机关办公室、计财科、学前教育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学生科、装备站负责人;
3. 学区主任;
4.直属学校校长;
5.邀请县公安局领导参加。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重要,与会对象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 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
3.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