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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我县紧紧抓住“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的有利契机,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设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得到了较大提高。但各中小学校在功能室管理与使用上相对滞后,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装备管理应用水平,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教育装备资源应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是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和载体,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条件,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物质基础。加强教育技术装备资源应用,是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水平的强大技术支撑。因此,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装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装备资源应用效益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抓好中小学教育装备的建设的同时,加强管理应用,发挥教育装备最大使用效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教育装备资源管理与应用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对全县教育技术装备资源管理应用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装备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主管教育技术装备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分管主任、总务分管主任、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校教育技术设备建、配、管、用等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各功能室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教师利用教育装备开展学科教学情况汇报,解决学校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各学区要指导和督查本学区内学校教育资源应用工作;各中小学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和激励教师自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根据自己的办学优势,大力开展教育资源的应用研究,力争示范,在全县起到引领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有效推动教育装备资源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学校的规模和装备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实验教师和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在人员配备时,要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实验室、图书室等管理人员须具备基本的任职条件,不适合从事教育装备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若确需变动管理人员,必须事先在培养有后备管理人员的前提下,方可调离和调整其岗位。同时,学校要科学核定装备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落实相关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四、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水平
各中小学要将实验教师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培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等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1.大力开展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业务培训,逐步建立实验室、图书室管理员持证上岗的工作机制。
2.加强信息技术管理员培训,保障每校至少有一名以上教师承担信息技术教学工作以及网络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3.扎实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加强对学校领导、学科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在管理、应用、维护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五、加强管理应用,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应用效益
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规程》和《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等文件的要求,切实依法加强对中小学教育装备的目标管理。
1.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保证各年级学生能熟练完成教材规定的实际操作,能应用信息技术设备及网络,进行自主探究、开展交互式学习。学校要积极做好信息技术学科检测工作,计算机教室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保障学生上机时间每周不少于1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