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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夏季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
现将《苍南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
苍南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双月” 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近期有关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及时消除校园内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根据《温州市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温委办传〔2015〕73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安〔2015〕5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20日,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管机构、培训机构的教室、宿舍、餐厅、实验室、集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等消防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叶信迪局长任组长,缪仁谷、陈先葵、施成书、金理胜任副组长,计财科(基建中心)、学前中心、小教科、中教科、职成教科、民教办、行政审批科、学生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四、整治重点
(一)电气线路是否已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是否已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等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电铃、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推广应用水喉、简易喷淋、智能火灾报警器、电动车智能充电保护器情况。
(三)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存在A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演习。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至7月6日)。各学区、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学生科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7日至8月20日)各学区、学校要在《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苍教学函〔2015〕153号)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摸,完成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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