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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苍南县中学生“与人生对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各学区、直属中学,乡镇中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发挥中学共青团在思想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学生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县委、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5年中学生“与人生对话”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12月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学生团员
三、活动目的
以“与人生对话”为主题,在全县中学共青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教育广大中学生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准确了解“中国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中学生志存高远、刻苦学习、成长成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四、主要内容
1、扎实开展中学生党团知识教育。充分发挥少年团校和业余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初中学校要建有少年团校,高中学校要建有业余党校。通过少年团校,对初中生加强共青团的历史、性质等基本知识教育;通过业余党校,对高中生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等基本知识教育。充分发挥主题活动的载体作用,通过开展纪念“五四”、“七一”等重大活动、参观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加入团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扩大教育面,增强教育效果。
2、深入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广泛引导中学生将青春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重点围绕树立正确“三观”,在中学生中开展交流讨论、参观考察、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故事讲述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融思想性、教育性、实践性于一体,帮助团员学生加深对中国梦的认识,增强团员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
3、全面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各中学团组织要在新学期开学的3月和9月,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活动,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等形式,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台、宣传橱窗和网站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持续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引导中学生通过图片、文字、微电影等方式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传播青春正能量,营造网络清朗空间。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重点举办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抓住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历史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红色教育和国防教育等活动。
4、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学校团组织要广泛开展课外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常识教育,增强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和认同。举办社团文化节,发展国学类学生社团,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研讨和展示活动。结合各类传统节日,开展游园会、元宵灯会等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对于传统文化的兴趣,以及培养其对于弘扬传统文化的责任感与使命感。鼓励各校结合本地历史人文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