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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苍南籍教育人才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苍南县委关于建设世界苍南人“云社区”的精神,及时做好苍南籍教育人才的调查摸底工作,汇聚“苍南教育人才”资源优势,推动苍南教育赶超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曾在本校就读或本校毕业或本校任教的苍南籍人士,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学或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及各类教育工作者,并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学研究等教育领域有建树、有造诣、有发展、有业绩的知名人士。
1.目前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教科、师训机构工作,获得正教授级高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特级教师等荣誉;
2.目前担任地市级及以上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教科、师训机构负责人;
3.目前在国内高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工作,具有博士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获得高校名师、市551工程培养对象、省151工程培养对象、省特级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
4.其他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教育管理、育人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二、调查摸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