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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交警大队队属各单位、县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多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师生交通安全为目的,通过强化公安交警、教育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加大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力度,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1.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所有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法使用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各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落实校园使用学生接送车辆的主体责任,各学区、各交警中队要切实履行校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责任。各学区、各学校要负责社会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排摸职责,各交警中队要履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整治职责。
2.营造严管氛围。各学校、各地交警部门要联合分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违法违规使用接送幼儿车辆的危害。开学初要给每位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每位家长深刻吸取各地接送幼儿车辆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要求家长和教育学生自觉拒绝、抵制使用或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和具有安全隐患车辆。
3.加强排查治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切实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开学初对上下学、周末、放假时段是否存在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学期间要不定期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主动制止并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公安交警及学区、县教育局报告。各学区接到学校报告后要及时会同当地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各辖区交警中队要积极主动对接,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从严打击。各学区和辖区交警中队每月至少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具体时间、方案由各地自行确定,做到不取得实际效果不收兵,并做好工作台帐,整治方案和工作成效要报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备案。
(二)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源头管控。实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学校开学初要在学区的组织领导下会同乡镇及交警、交通等部门对接送学生的公交通行线路、站点开展一次隐患排摸,及时整改隐患。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乘车人数、车辆行驶线路的统计工作,妥善安排好公交接送学生方案,合理安排学生乘车人数,及时联系负责接送的公交公司做好学生接送工作。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联合当地交警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排查,对标志标线标牌不齐需要整改的,各学区、交警部门要联合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报请乡镇政府牵头整治,使交通标志、标牌、标线齐全。
2.强化日常监管。各交警中队要定期对接送学生公交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公交车辆的路面管控,定期开展接送学生公交车运行情况的路上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学生接送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加强乘车管理。各校要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档案,要加强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乘车纪律教育,要每天安排1名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学校门前亲自指挥学生上下车,及时发现、处理在接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接送安全。
(三)开展学校门口交通拥堵治理。
1.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交警部门,切实加强校园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
2.强化校园门口秩序管理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校领导带领值日教师及安保人员,维护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严格管理,严禁私家车进入校园接送学生,禁止学生在校门口打闹嬉戏。城区门口较为拥堵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确定一名保安或交通协辅警专门负责门口秩序管理,该保安或交通协辅警可纳入当地交警部门统一管理,由当地交警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并由交警部门配制服,履行相应的交警职能。各地交警部门要加强城区重点学校上下学期间校园门口秩序管理,安排一定警力配合学校维护校园门口交通秩序。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发动家委会主动参与秩序管理。
(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
各学校、交警中队要结合学校周边交通现状和学生实际,加大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力度,每学期不定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全校性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培养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良好习惯。
1.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教育计划,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每个班级不少于1节主题班会。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每年9月份确定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上一节交通安全课。每所学校、幼儿园要给每个学生上一节交通安全课,各校要积极协调并邀请交警进行交通法规讲座,教育学生出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每个交警中队确定辖区内重点学校2-3所,由辖区交通民警到学校授课,其余学校根据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提供参考课件和光盘(在学生工作群下载),由学校安排班主任或专门教师上课。特别是加强中学生骑助动车、自行车的安全教育管理。
二是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图片展。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统一印制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挂图分发到每一所中小学,由各学校在宣传窗中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