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文明办、县教育局各学区、有关学校:
为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决定,对全县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根据《关于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苍文明委〔2013〕10号)、《关于印发〈苍南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苍文明委〔2014〕24号)、《关于印发〈苍南县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办法〉的通知》(苍文明办〔2014〕43号)等文件精神。
二、考核时间:2015年9月14日—16日。
三、考核内容:规划建设、组织管理、经费落实、活动开展、师资队伍、运行效果等六个方面,具体参照《苍南县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细则》。(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