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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苍生态办〔2015〕21号
关于印发《苍南县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苍南县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
考核办法
根据《温州市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和《温州市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四边三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2个乡镇。
二、考核范围
(一)公路:1.市重点考核的路段:G15沈海高速苍南段、S232省道(渔寮支线)、灵海公路、萧龙线、龙金线、马分线;2.其他主要县道。
(二)铁路:温福铁路。
(三)河边:全县所有河道(含山塘水库和列入整治的黑臭河)。
(四)水环境质量:各乡镇水质监测点位。
(五)山边:全县区域内禁新和改旧工作;“四边”区域矿山治理。
(六)清洁乡村:全县所有建制村。
四、考核评分办法
(一)考核分值
公路考核分值为500分,铁路考核分值为200分,河边考核分值为500分,水环境质量考核分值为300分,青山白化考核分值200分,清洁乡村考核分值为300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分值为400分,具体分值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计分
设置考核得分率均衡值80%;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各考核项实际得分率-各考核项得分率均值+均衡值(80%)]×各考核项基本分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之和÷考核总分×100%。
(三)考核排名
每次考核按综合考核得分率从高到低分两类排名。Ⅰ类: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Ⅱ类:凤阳乡、岱岭乡。
年度考核按历次考核得分率均值从高到低排名。
五、考核标准
(一)公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2);
(二)铁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3);
(三)河道“三化双清”考核办法(见附件4);
(四)“四边三化”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见附件5);
(五)“四边区域”青山白化考核办法(见附件6);
(六)清洁乡村行动考核办法(见附件7);
(七)苍南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办法(见附件8)。
六、考核实施
(一)部门分工和职责考评。由县生态办负责总牵头,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通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边考核工作;县铁路办牵头负责铁路边考核工作;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河边“三化”考核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工作;县农办负责清洁乡村考核工作;县国土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工作;县绿美办配合做好绿化考核工作;县“三改一拆”办指导各乡镇做好拆违工作,并协助牵头部门对涉嫌违法建筑进行认定。若全市“四边三化”考核中,我县名列同组末位,县政府约谈县生态办主要负责人;各条线考核排名末位的,县政府约谈相应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各考核负责部门每双月28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生态办(联系人:朱丰收,电话:64710618,邮箱:cnstb@163.com)。县生态办汇总计分后将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各考核单位对扣分点进行拍照留证、汇编成册,次月5日前予以反馈。
(三)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每月一督查,两月一考核”的原则,逢双月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县生态办负责在《今日苍南》报公布月度考核结果。Ⅰ类考核中得分率最低的中心镇,县政府约谈该镇主要领导;Ⅱ类考核中连续三次得分率排名末位的民族乡,县政府约谈该民族乡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成绩按历次综合考核得分率均值从高到低排名。年度考核结果报县考绩办,纳入各乡镇年终考绩。
附件1
苍南县“四边三化”考核分值安排表
区域 | 公路边 (500分) | 铁路边 (200分) | 河边“三化” (500分) | 水环境质量 (300分) | 青山白化 (100分) | 清洁乡村 (300分) | 矿山治理 (400分) | 总分 |
灵溪镇 | 500 | 200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400 |
龙港镇 | 500 | 200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400 |
金乡镇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钱库镇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宜山镇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马站镇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矾山镇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桥墩镇 | 500 | 200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400 |
藻溪镇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赤溪镇 | 500 | — | 500 | 300 | 100 | 300 | 400 | 2200 |
凤阳乡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岱岭乡 | 500 | — | 500 | 300 | 200 | 300 | 400 | 2200 |
附件2
苍南县公路边四边三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一)公路考核由县交通运输局邀请县生态办、县绿美办、县公路局、县运管局派员一起参与考核。
(二)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县生态办、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各乡镇有关人员按照美丽生态示范路每个阶段创建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
(一)列入市交通运输局重点考核的路段为S232省道(含渔寮支线)、灵海公路、萧龙线、龙金线、马分线;
(二)全县考核公路及其沿线社区详见附表。
三、考核标准
(一)公路边 “三化”考核标准:凡在可视范围内发现以下现象的,予以扣分:违法建筑发现1处扣5分(反弹或新违章扣10分),发现违法建筑已拆未清理彻底的1处扣2分;发现垃圾1处扣5分;发现乱搭乱堆乱悬挂1处扣3分;发现村庄、田野等脏乱差现象1处扣3分;发现沿线烟囱冒黑烟1处扣5分;破坏围护栏1处扣5分;破坏公路设施1处扣5分;存在安全运营隐患1处扣5分;高架桥下空间脏乱差1处扣5分;宜林未绿1处扣3分(200米内计1处,200-1000米计2处,1000米以上计3处);绿化养护不到位、死株清理不及时1处扣2分(200米内计1处,200-1000米计2处,1000米以上计3处);建筑墙面、围墙围栏上污渍、乱粘贴涂写等1处扣2分;被考核反馈后未及时整改的,每处在上次考核扣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
(二)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标准:按照前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进场施工、竣工验收4个阶段进行考核。
四、考核赋分
(一)公路边“三化”行动考核分值为300分,其中考核月份没有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项目的,公路边“三化”行动考核总分为500分。
(二)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分为200分。前期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实行强制排名予以赋分,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进场施工等阶段按照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予以赋分。
苍 南 县 主 要 道 路 汇 总 表
序号 | 主要道路 | 沿途涉及社区 |
1 | G15沈海高速公路 | 灵溪镇(沪山社区、中兴社区、对务社区、双浦社区、凤池社区、浦亭社区、南水头社区、观美社区),桥墩镇(黄坛社区、桥墩社区) |
2 | 104国道苍南段 | 灵溪镇(沪山社区、中兴社区、对务社区、双浦社区、凤池社区、南水头社区、观美社区),桥墩镇(桥墩社区、大龙社区) |
3 | S232省道(包括附线:岱岭支线、渔寮支线、矾赤线) | 灵溪镇(观美社区、华阳社区)、矾山镇(南宋社区、埔坪社区、矾都社区、高岚社区、南堡社区);岱岭乡(岱岭社区);马站镇(马站社区、沿浦社区、霞关社区、魁里社区、渔寮社区);凤阳乡(凤阳社区) |
4 | 萧龙线(又名:世纪大道) | 龙港镇(凤江社区,湖前社区,江山社区,龙浦社区,平等社区,龙江社区,白沙社区) |
5 | 埭金线(又名:龙金公路) | 龙港镇(平等社区、江山社区、新城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宜城社区、宜一社区);钱库镇(新安社区、城北社区、夏口社区);金乡镇(郊外社区、老城社区、城区社区) |
6 | 龙金线(又名:龙金大道) | 龙港镇(沿江社区、龙浦社区、江山社区、平等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龙西社区、兴南社区);钱库镇(新安社区、城南社区、夏口社区);金乡镇(郊外社区、城区社区) |
7 | 龙巴公路 | 龙港镇(舥艚社区,芦浦社区,海城社区,白沙社区) |
8 | 环海公路 | 金乡镇(湖里社区、大渔社区);赤溪镇(龙沙社区、中墩社区、赤溪社区、信智社区);马站镇(渔寮社区) |
9 | 灵海公路(又名:灵龙大道) | 灵溪镇(渎浦社区、灵江社区);龙港镇(云岩社区、江山社区、平等社区、海城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 |
10 | 灵藻公路 | 灵溪镇(渡龙社区);藻溪镇(盛挺社区、藻溪社区) |
11 | 马分线(全称:马家垟至分水关) | 灵溪镇(观美社区);桥墩镇(五凤社区) |
12 | 桥墩至玉苍山景区 | 桥墩镇(桥墩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