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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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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苍生态办〔2015〕21

关于印发《苍南县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8月24


苍南县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

考核办法

  根据《温州市2015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和《温州市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四边三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2个乡镇。

  二、考核范围

  (一)公路:1.市重点考核的路段:G15沈海高速苍南段、S232省道(渔寮支线)、灵海公路、萧龙线、龙金线、马分线;2.其他主要县道。

  (二)铁路:温福铁路。

  (三)河边:全县所有河道(含山塘水库和列入整治的黑臭河)。

  (四)水环境质量:各乡镇水质监测点位。

  (五)山边:全县区域内禁新和改旧工作;“四边”区域矿山治理。

  (六)清洁乡村:全县所有建制村。

  四、考核评分办法

  (一)考核分值

  公路考核分值为500分,铁路考核分值为200分,河边考核分值为500分,水环境质量考核分值为300分,青山白化考核分值200分,清洁乡村考核分值为300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分值为400分,具体分值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计分

  设置考核得分率均衡值80%;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各考核项实际得分率-各考核项得分率均值+均衡值(80%)]×各考核项基本分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之和÷考核总分×100%

  (三)考核排名

  每次考核按综合考核得分率从高到低分两类排名。Ⅰ类: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Ⅱ类:凤阳乡、岱岭乡。

  年度考核按历次考核得分率均值从高到低排名。

  五、考核标准

  (一)公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2);

  (二)铁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3);

  (三)河道三化双清考核办法(见附件4);

  (四)四边三化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见附件5);

  (五)四边区域青山白化考核办法(见附件6);

  (六)清洁乡村行动考核办法(见附件7);

  (七)苍南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办法(见附件8)。

  六、考核实施

  (一)部门分工和职责考评。由县生态办负责总牵头,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通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边考核工作;县铁路办牵头负责铁路边考核工作;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河边三化考核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工作;县农办负责清洁乡村考核工作;县国土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工作;县绿美办配合做好绿化考核工作;县“三改一拆”办指导各乡镇做好拆违工作,并协助牵头部门对涉嫌违法建筑进行认定。若全市“四边三化”考核中,我县名列同组末位,县政府约谈县生态办主要负责人;各条线考核排名末位的,县政府约谈相应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各考核负责部门每双月28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生态办(联系人:朱丰收,电话:64710618,邮箱:cnstb@163.com)。县生态办汇总计分后将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各考核单位对扣分点进行拍照留证、汇编成册,次月5日前予以反馈。

  (三)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每月一督查,两月一考核的原则,逢双月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县生态办负责在《今日苍南》报公布月度考核结果。Ⅰ类考核中得分率最低的中心镇,县政府约谈该镇主要领导;Ⅱ类考核中连续三次得分率排名末位的民族乡,县政府约谈该民族乡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成绩按历次综合考核得分率均值从高到低排名。年度考核结果报县考绩办,纳入各乡镇年终考绩。


附件1

苍南县四边三化考核分值安排表

区域

公路边

500分)

铁路边

200分)

河边“三化”

500分)

水环境质量

300分)

青山白化

100分)

清洁乡村

300分)

矿山治理

400分)

总分

灵溪镇

500

200

500

300

200

300

400

2400

龙港镇

500

200

500

300

200

300

400

2400

金乡镇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钱库镇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宜山镇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马站镇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矾山镇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桥墩镇

500

200

500

300

200

300

400

2400

藻溪镇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赤溪镇

500

500

300

100

300

400

2200

凤阳乡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岱岭乡

500

500

300

200

300

400

2200


附件2

苍南县公路边四边三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一)公路考核由县交通运输局邀请县生态办、县绿美办、县公路局、县运管局派员一起参与考核。

  (二)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县生态办、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各乡镇有关人员按照美丽生态示范路每个阶段创建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

  (一)列入市交通运输局重点考核的路段为S232省道(含渔寮支线)、灵海公路、萧龙线、龙金线、马分线;

  (二)全县考核公路及其沿线社区详见附表。

  三、考核标准

  (一)公路边三化考核标准:凡在可视范围内发现以下现象的,予以扣分:违法建筑发现1处扣5(反弹或新违章扣10),发现违法建筑已拆未清理彻底的1处扣2分;发现垃圾1处扣5分;发现乱搭乱堆乱悬挂1处扣3分;发现村庄、田野等脏乱差现象1处扣3分;发现沿线烟囱冒黑烟1处扣5分;破坏围护栏1处扣5分;破坏公路设施1处扣5分;存在安全运营隐患1处扣5分;高架桥下空间脏乱差1处扣5分;宜林未绿1处扣3分(200米内计1处,200-10002处,1000米以上计3处);绿化养护不到位、死株清理不及时1处扣2分(200米内计1处,200-10002处,1000米以上计3处);建筑墙面、围墙围栏上污渍、乱粘贴涂写等1处扣2分;被考核反馈后未及时整改的,每处在上次考核扣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

  (二)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标准:按照前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进场施工、竣工验收4个阶段进行考核。

  四、考核赋分

  (一)公路边“三化”行动考核分值为300分,其中考核月份没有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项目的,公路边“三化”行动考核总分为500分。

  (二)美丽生态示范路创建考核分为200分。前期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实行强制排名予以赋分,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进场施工等阶段按照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予以赋分。


  苍 南 县 主 要 道 路 汇 总 表

序号

主要道路

沿途涉及社区

1

G15沈海高速公路

灵溪镇(沪山社区、中兴社区、对务社区、双浦社区、凤池社区、浦亭社区、南水头社区、观美社区),桥墩镇(黄坛社区、桥墩社区)

2

104国道苍南段

灵溪镇(沪山社区、中兴社区、对务社区、双浦社区、凤池社区、南水头社区、观美社区),桥墩镇(桥墩社区、大龙社区)

3

S232省道(包括附线:岱岭支线、渔寮支线、矾赤线)

灵溪镇(观美社区、华阳社区)、矾山镇(南宋社区、埔坪社区、矾都社区、高岚社区、南堡社区);岱岭乡(岱岭社区);马站镇(马站社区、沿浦社区、霞关社区、魁里社区、渔寮社区);凤阳乡(凤阳社区)

4

萧龙线(又名:世纪大道)

龙港镇(凤江社区,湖前社区,江山社区,龙浦社区,平等社区,龙江社区,白沙社区)

5

埭金线(又名:龙金公路)

龙港镇(平等社区、江山社区、新城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宜城社区、宜一社区);钱库镇(新安社区、城北社区、夏口社区);金乡镇(郊外社区、老城社区、城区社区)

6

龙金线(又名:龙金大道)

龙港镇(沿江社区、龙浦社区、江山社区、平等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龙西社区、兴南社区);钱库镇(新安社区、城南社区、夏口社区);金乡镇(郊外社区、城区社区)

7

龙巴公路

龙港镇(舥艚社区,芦浦社区,海城社区,白沙社区)

8

环海公路

金乡镇(湖里社区、大渔社区);赤溪镇(龙沙社区、中墩社区、赤溪社区、信智社区);马站镇(渔寮社区)

9

灵海公路(又名:灵龙大道)

灵溪镇(渎浦社区、灵江社区);龙港镇(云岩社区、江山社区、平等社区、海城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

10

灵藻公路

灵溪镇(渡龙社区);藻溪镇(盛挺社区、藻溪社区)

11

马分线(全称:马家垟至分水关)

灵溪镇(观美社区);桥墩镇(五凤社区)

12

桥墩至玉苍山景区

桥墩镇(桥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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