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201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8月24日至28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全体教师统一开展师德培训;普通高中学生8月24日报到,25日正式上课;义务教育和中职学校学生及幼儿园、托儿所幼儿9月1日报名注册,9月2日始业教育、开学典礼,9月6日正式上课。各校(含幼儿园、托儿所,下同)要组织教职工清理、打扫、布置好校园,做好寄宿学生的食宿安排,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以清洁、舒适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各校要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开学,今年确因建设工程原因需延期开学或轮读的,要及时向学区、县教育局报告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二、深入开展学校育人工作。切实落实省市学校育人工作会议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建立学校时政学习制度,建立好学校时事专栏,通过暑期师德培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夏宝龙书记、刘希平厅长育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健全学校升降国旗唱国歌制度,组织好始业教育和开学典礼,开好地方课程,用好《好孩子》、《好公民》、《浙江人》、《浙江潮》等省编德育教材。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各校要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读书活动、 “感知文化、爱我中华”主题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
三、精心组织开学听课活动。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进课堂活动,在开学第一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活动,突出教学中心意识,营造校长带头深入教学一线、教师钻研教学的氛围。开学第一周,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组(相关科室干部、教研员、师训员等)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重点了解学校开学上课情况,进课堂听不少于1节随堂课,做好听课笔记,并参加学校的评课活动。活动结束后,督察组将开学听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教研室。
四、依法做好保学控辍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积极组织学生入学,扎实做好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施教区内的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小学升初中的升学率100%,初中的年巩固率99.9%以上。要依法依规招收学生,不得拒收原在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有利时机,继续做好招生工作,切实做好高二、高三学生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普高和职高年巩固率。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和转学手续。
五、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各学区、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职业高中要严格执行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要严格按不同等级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要按审核备案后的标准收取,幼儿园要根据不同等级收取保教费,幼儿园代办服务项目有中餐点心费和代管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