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生态文明,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表彰先进、树立模范、传播环保正能量,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全力助推省级生态县创建。根据县文明委《关于开展苍南“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县环保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最美环保人”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挖掘宣传我县最感人、事迹最突出、群众最认同的最美环保人,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认识,提高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知晓率和环保公众参与度,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关注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评选范围
1.从事环保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向一线基层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2 .支持环保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评选标准
(一)政治坚定,具有环保正能量。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苍南生态文明建设。
(二)爱岗敬业,能力突出成效显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在污染减排与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主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岗位及其技术与管理支持岗位上成绩优异,成效显著。
(三)热心公益,具有广泛的正面影响。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评选办法
(一)动员申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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