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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作出了具体部署。请各地、各校尽快组织学习,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冬季即将到来,各地要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人员密集的集体宿舍、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高层建筑等重点部位,以及校园周边的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小单位、小场所等重点对象,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面排查、专项排查、滚动排查,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整治问题的能力,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严防较大
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