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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教坛新苗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2013年新教师职初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苍教人函〔2013〕64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人员对2013年参加工作的全体新教师岗位履职、教师基本功(三笔字、课件制作)、专业技能(说课)进行了全面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刘央央等57位2013年入伍教师作为第十届县教坛新苗参评对象(具体见附件),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2.地点:普高设在灵溪二高;职高设在县职业中专;初中设在灵溪四中;小学设在灵溪六小(县少艺校);幼儿园设在灵溪镇双语幼儿园。
二、抽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