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无偿献血预约工作的通知》(苍委办明电〔2015〕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及健康标准
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体温正常、血压正常、心肺正常,血比重达到规定标准,转氨酶(ALT)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试验等均为阴性。
二、献血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献血时间、地点
10月15日至10月26日在指定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开展献血活动,请各学区、中小学、托幼机构组织拟献血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灵溪、龙港两地可在上午或下午就近自由选择献血地点)。若遇特殊情况,可在其他时间段到县血站(县机关幼儿园对面,玉苍路20号)参加献血。县献血办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64718598,手机:13958771688,联系地址:县卫生局二楼。
请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周六)前,务必将拟献血人员名单(确定1名带队领导和联系方式)报到邮箱292870609@qq.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4759082,教育网短号:568568。
四、有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