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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苍南县民办教育艺术季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教育机构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环境,展示学生阳光、积极的精神风貌,提升民办教育机构艺术教育质量,根据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温州市民办教育艺术季的通知》(温民教协〔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苍南县民办教育艺术季活动。现将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绘画、书法定在2015年11月上旬,舞蹈、声乐定在2015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项目:绘画、书法、声乐、舞蹈共四个项目,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四、比赛对象及分组: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的学生。分幼儿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和中学组四个组别进行,其中少年甲组为小学四—六年级学生,少年乙组为小学一—三年级学生。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报送节目(作品)的10%,二等奖占报送节目(作品)的20%,三等奖占报送节目(作品)的30%;获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老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并选送声乐、绘画、书法优秀的节目(作品)参加温州市民办教育艺术季比赛。
六、比赛要求
(一)声乐
1.演唱一首歌曲,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不得使用伴奏带。
3.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二)舞蹈
1.舞蹈分独舞和群舞,人数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4.舞蹈比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绘画:
1.分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卡通画等五大类,现场统一命题。
2.绘画作品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时间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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