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公墓单位:
根据《温州市2015年度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温殡改办〔2015〕9号)和《关于清理整顿公墓有关问题的通知》(苍政办发明电〔2014〕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公墓规范运行,使百姓受益,让社会满意。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深入地开展全县公益性公墓年检工作,对部分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建造、销售超标准墓穴,违规销售墓穴、绿化率不达标、批而未建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年检标准
(一)规范化建设。公墓应当按照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的原则建设,要严格按照《温州市公墓建设标准》的规定建造,双穴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公墓的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墓穴间隔不得少于30公分,公益性公墓独立墓地单位建造率一般应控制在每亩150对(双穴)以内。控制墓区土地硬化率,公墓造成时,墓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造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禁止建造豪华墓、家族墓、遗体墓、连体墓。实现墓区规范化、园林化、个性化、艺术化。
(二)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公墓单位要制订和完善公墓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落实公墓规章、职工守则,出台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明确收费项目,做到明码标价并做牌上墙公示;二是加强墓穴销售规范和管理,足额提留维护资金。要求公墓单位进一步加强墓穴用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专柜存档。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到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墓穴收费合理,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专用发票,并建立维护资金专户,按销售收入15%足额提留,每季定期上报销售数据和财务报表。维护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三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公墓单位要切实抓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消防器具配备、香烛指定焚烧、祭祀车辆专人调度,做好安全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三)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加强自身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牢固树立殡葬行业为民服务形象的良好机遇,坚决纠正乱收管理费、墓穴乱涨价、滥收红包等不正之风,遏制管理人员在公墓内销售烟花爆竹、迷信祭祀等丧葬用品,确保祭祀活动和管理正常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