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年度普查认定工作是福利企业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相关结果直接关系福利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和地方政府优惠扶持政策的资格,根据《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14号)、《浙江省福利企业监督检查办法》(浙民工〔2013〕205号)和《温州市福利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温民工〔2013〕406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全县福利企业年度普查认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普查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本次普查认定工作由苍南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年度普查认定工作范围
持有苍南县民政局颁发的《福利企业证书》的各类福利企业。
三、年度普查认定工作时间与要求
1、本次年度普查认定工作时间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2、要高度重视福利企业年度普查认定工作,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提高年度普查工作效能。在工作组织、时间安排和人员配备上要充分保障,按时完成福利企业年度普查认定工作。
3、2015年全县福利企业年度普查认定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普查、省市级抽查程序进行。各福利企业要严格对照6条资格认定标准进行自查,并如实填报《2015年度苍南县福利企业资格申请认定表》及《2015年苍南县福利企业年度普查认定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苍南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对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福利企业进行年度普查,实际普查率必须达到100%,普查结束后在年度普查认定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苍南县民政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