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13]349号)精神和《苍南县儿童基本生活福利保障实施办法》(苍民[2015]39号)要求,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福利保障标准按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福利保障标准的60%确定,其他低保家庭儿童福利保障标准按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福利保障标准的50%确定。为切实保障上述儿童的基本生活,现将2015年12月儿童基本生活费合计201365元给予下达。
一、发放对象。经各乡镇上报审核,全县符合享受儿童福利保障儿童585人(具体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