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一)各阶段教育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5日至1月17日(周五至周日),普高学业水平测试;
1月16日至17日(周六至周日),成人双证制毕(结)业考试;
1月21日(周四),中职学业水平测试;
1月25日(周一),小学段三、四、五、六年级期末考试;
1月25日至26日(周一至周二),初中段七、八年级期末考试,职高期末考试;
1月25日至27日(周一至周三),普高一年级参加市调研测试;普高二年级各校自行组织;
1月27日至28日(周三至周四),初中段九年级期末考试;
1月28日至30日(周四至周六),普高三年级参加市一模考试。
(二)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1月22日至29日,学生品德评定、家访、学期工作总结等;
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十七日),幼儿园、托儿所开始放假;
1月3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中小学开始放假,师生离校,寒假开始。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2月17日(正月初十,周三),普通高中学生正式上课;
2月21日(正月十四,周日),小学、初中、职高及托幼机构教师集中,学校部署新学期开学工作;
2月22日(正月十五,周一),小学、初中、职高及托幼机构学生报名注册,始业教育;
2月23日(正月十六,周二),小学、初中、职高及托幼机构学生正式上课。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复习迎考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复习方法的指导,加强对学习内容的梳理与提炼;要严格控制各学科尤其是毕业年级的教学强度,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各学科的学生作业量,严禁以练代教,以考代复;要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对后20%学生的辅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校在督促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后,要统一组织期末质量检测、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教师教育教学反思等工作。
(二)及时报送年度总结和计划材料。各学区、各学校在学期结束前要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并拟好下一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各学区、直属学校要将《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于2月3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办公事务”栏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工作总结和计划要及时上报学区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学生安全及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各学校必须在放假前集中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方面有关知识的教育,重点就道路交通、饮食卫生、防火以及“文明上网”等进行安全教育,并给学生布置寒假家庭消防作业,对学生提出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的具体要求。要强化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抓好禁赌、禁毒、反邪教、反封建迷信教育,防止低级趣味书刊、不良营业网吧、游戏机室等对学生的侵害,提高学生对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
(四)继续做好中小学“减负”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减负政策,科学合理安排寒期作业,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给学生排名。寒假期间,各中小学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各类办班、收费行为。在保证学生休息的前提下,各学校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假期生活,要向学生推荐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进一步落实“爱阅读”行动。同时,让学生利用假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轻松愉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