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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现将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温纪发〔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苍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温纪发〔2015〕5号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实的行动,不折不扣地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将纠正“四风”问题贯彻始终。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记政治责任,履行政治担当,当好班子、队伍的表率,强化压力传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律己、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