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就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2月下旬。
二、督查内容
1.全县每一个党支部都要落实执行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组织党员传达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数等。
2.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都要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汇总所辖党支部学习情况等报告材料,并按照苍委办〔2015〕99号文件精神做好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