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苍南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建立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督促检查制度的通知》浙学助[2015]3号精神,为加强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切实提高资助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抽查,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22日至25日由各学校进行自查,并上报学生资助自查情况报告;2015年12月28日至30日,由县教育局抽查部分学校的资助工作及档案整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