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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禁毒办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禁毒工作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各乡镇禁毒办:
现将《苍南县教育系统禁毒工作奖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和各乡镇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禁毒办
2016年3月8日
苍南县教育系统禁毒工作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强化禁毒工作责任制,根据《禁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等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要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遵循和把握教育规律,以校园为重要阵地,发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有效净化中小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通过禁毒知识的普及、中小学生抵御毒品能力的增强,实现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为在校学生创造“珍爱生命拒接毒品”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各中小学校及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构建完善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作有效、监督到位、评估科学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课时。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的禁毒教育课。要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语文、历史、科学(化学、生物)、思想品德等课程,发挥渗透教学作用。中等职业学校要在新生入学后和毕业生毕业前各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
(三)建立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要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老师、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灵溪、龙港、金乡、钱库等毒情问题重点乡镇每个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校外禁毒辅导员。每年要自觉选派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老师参加省市县毒品预防教育专题培训,提高专兼职老师禁毒教育水平;
(四)要大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做到毒品预防教育方式更加新颖、方法更加多样。每学期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即参观一次禁毒展览、观看一部禁毒影片、上一堂禁毒课、开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赛、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要确保每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与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禁毒主题教育活动。
(五)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固定的禁毒教育基地,或在校园建立含禁毒主题的法制教育的固定基地,或建立禁毒宣传栏,或在校园网内开设禁毒预防教育专栏等禁毒教育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