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县民办学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风险,杜绝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确保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民办学校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深化认识。
请各学区要组织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省教育厅之前下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23号)、苍南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苍处非办〔2016〕3号)等有关开展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开展自查,要逐项、逐笔上报涉嫌非法集资的债务和集资款(主要包括集资资金数、资金用途、债权人、债券到期日等有关情况)。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要通过本次专项排查活动,认真查找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加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二、认真开展排查活动,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