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各科室、县安监大队、各乡镇安监所(安监办),县龙港新城管委会安监所、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所:
根据温州市2016年度全省“平安大市”考核综合年的目标和我县平安建设各项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平安苍南建设,营造强力推进的工作氛围,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监察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监察效能,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安全资格证任职情况;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上岗情况;及其所从事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是否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是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培训要求。
(四)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是否按时填报安全生产网格排查系统报表。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两化一网”的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并按时将单位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登记表报安监部门备案(通过安全生产网格排查系统查看)。
二、检查范围和主要依据
检查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已录入安全生产网格排查系统的企业)。
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3月2日至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