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6年“慈善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慈善事业的发展,根据苍委办〔2016〕 36 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继续开展2016年“慈善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上旬—4月上旬
三、活动安排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将“慈善月”活动纳入开学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根据历年来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募集善款和总结评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活动月”要以开展教职工“慈善一日捐”和学生“献爱心”为载体,动员全体教职员工捐出一天的收入,鼓励广大学生节省零用钱,为有特殊困难的同学奉献爱心。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慈善月”活动,依靠全县师生和社会爱心人士募集善款。排解因灾因病或因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中小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困难。让“爱心、善举”不断深入人心,并逐渐成为习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领导都要亲自组织,亲自动员,带头捐款,为全体师生作出表率。教育局定于3月4日 (星期五)上午9时在局机关举行全体工作人员捐款仪式。各地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捐资形式。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慈善捐款要坚持自愿量力的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攀比。不得以慈善捐款名义搭车收费。教职员工捐款由学校统计,并在本单位实名公布;学生按班级统计公布(不公布到人)。募集善款要及时足额上缴,严禁截留和挪用。各学区管辖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捐款先上缴学区慈善分会,由学区汇总后统一上缴县教育慈善会;直属学校捐款直接汇入教育慈善会账户。教育慈善会将于4月15日前,在苍南教育网和县慈善总会《苍南慈善报》上公布各校的捐款情况。
联 系 人:许 华 许笑艳
联系电话:68711829
单位名称:苍南县慈善总会教育分会
开 户 行:苍南县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