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苍南县中小学校园平安“护学工程
交警大队下属各单位,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措施的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苍南”建设和“创建国家级卫生文明县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文明交通素质,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经县教育局和县交警大队协商决定,组织开展学生上下学“护学工程”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落实我县“除隐患、补短板”平安苍南创建工作,为我县创国家级卫生文明县城夯实基础。同时,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学生安全意识切实得到增强,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并逐步形成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校门口交通拥堵学校。
三、工作措施
(一)力量到位,确保护学行动有效开展。
1.积极开展护学志愿服务行动。各辖区交警中队,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志愿团体和学生家长的支持配合,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由交警(协警)、教职员工、学校保安、学生家长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针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重点部位,开展接送学生进校、劝导交通违法、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等志愿服务工作,共同维护好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2.要组建好四支队伍,一是保安队伍。各校在上学放学时段,原则上要派2名保安到校门口负责维护校前交通秩序。二是教师队伍。各校值日(周)行政人员、值日教师在上下学时段必须到校门口疏导交通。三是家长队伍。各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工作平台作用、通过家长会、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讯通等渠道,积极发动广大家长志愿者参与“爱心护学”活动。按照家长自愿报名原则,把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热心为校园及周边治安服务的家长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四是交警队伍。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学校交通疏导工作培训和指导,并在重点拥堵学校专门部署警力,确保主要道路畅通。
3.要加强护学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学校要加强对参加护学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相关知识和活动风险现场培训。切实提高志愿人员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为防止发生意外事件,护学人员要佩戴护学活动标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护学行动时间安排表,要明确每日参加护学行动的志愿者、值日教师、值日保安活动时间和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