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我办决定举办2016年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行政执法部门正式在编在岗未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综合法律知识免考,可凭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执法证。
二、培训考试时间
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拟于5月、11月各举办1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单位网上申领证件和网上培训时间,上半年截止到4月15日;下半年截止到10月15日。
三、培训形式
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借助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网络学堂”平台,采取学分制。只有完成“温州网络学堂”指定的行政执法培训4门课程学习(即: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我国的主要行政救济制度、行政许可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解读),才能取得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