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民政局关于举办“清明节,我为先人写封信”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全县各小学:
为了弘扬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更好地宣传生命和礼仪教育,倡导文明祭奠行为,经研究,决定举办“清明节,我为先人写封信”征文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清明节,我为先人写封信。
二、参加对象
全县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学生。
三、截稿日期
2016年4月20日。
四、征文要求
1.围绕征文主题进行创作,题目自拟,除诗歌外体裁不限。内容可以描述我与逝去的亲人点点滴滴的感人事迹;或鞭笞陋习,倡导文明祭祀行为。
2.征文一般不超1000字。书信格式规范,涉及真名用“×××”代替。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4.征文要求提交电子稿一份,纸质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标准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字,正文为4号宋体字,页距上、下2.5cm,左、右2.3cm。作品标题右边注明作品体裁(加小括号,楷体)。除封面(附件1)外,其他页面均不准署名。
5.推荐数量为四年级至六年级每班1篇。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1篇。本次活动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直接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