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3月15日晚21时41分,瓯海啸秋中学一楼女生寝室靠南一堆放杂物间发生爆燃事故,造成该校2名女学生脚被玻璃划伤,1名卫生保洁员轻微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发生后,省、市相关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温教办安函〔2016〕17号)精神,为确保校园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立即再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用气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将燃气钢瓶存放在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人员密集区域,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及时更新,是否有违反规定将地下室、储藏室、楼梯间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改作厨房及使用燃气,如有要立即停用整改。检查燃气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检查用气场所是否已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严禁在燃气使用场所住人或使用其它明火。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独立的气瓶间,是否与厨房隔断,气瓶间是否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开关是否安装在室外,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应急抢险器材。检查锅炉、液化气罐及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管理维护。
(二)用电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电线裸露、线路老化等现象;检查是否有违规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功率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情况;检查是否有将移动式插座、充电宝电池等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特别注意对教室多媒体教学平台、学生宿舍电热水器插板等隐蔽处的检查;检查插座、电扇、灯罩等是否安装牢靠,教学、生活场所线路是否规范、完好;检查电网及用电设备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管理维护。
(三)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学生及教职员工宿舍楼内、教室、图书馆等场所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情况,如有要停止使用;检查宿舍、教学区、图书馆、礼堂等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识牌及其照明灯是否完好,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检查食堂用火是否规范,油烟机是否及时清理。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管理维护。
(四)持证情况检查。检查锅炉等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电路检测、维护及电器设备安装等人员是否持有电工证;使用消控系统的学校管理人员是否有上岗证。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