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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市、县纪检部门微信公众号、微网站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
根据省、市、县纪检部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订阅省、市、县纪检部门微信公众号,请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学校要积极发动本科室、学区、学校广大干部和教师订阅学习使用,认真做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微网站及“清廉温州”、“清廉苍南”微信公众号的推广使用工作,
请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学校于5月9日前将《订阅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上订阅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局人事科,邮箱:rsk408@126.com ,纸质稿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存放原单位,届时将进行抽查与统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