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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转暖,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近日,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一周内连续发生两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造成7名学生溺亡,再次敲响了警钟。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8号)和《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23号)精神,为了全面落实学校防溺水教育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6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珍爱生命,严防溺水
二、活动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班级、学生和家长
三、开展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6月30日
四、开展内容:
(一)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本次防溺水教育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1.学校版:班主任(教师)通过“温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防溺水教育视频及相关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在课堂上进行防溺水专题教育的教学(《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1),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
2.家庭版: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温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防溺水专题学习(《家长学习流程》见附件2),家长通过学习平台上的防溺水教育视频,提高家长对孩子防溺水的监管意识和能力。
(二)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
统计显示,溺水事故多发生在校园外和周末、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监管期间。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家校联系,务必落实提醒家长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责任。
1.各校务必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3)原封不动地逐级转发下去,确保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将回执收回存档备查。要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2.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就预防溺水事故专门和家长联系一次,提醒家长加强周末、节假日对学生的监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3.在学期结束前后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家访活动,确保家访覆盖率达到100%,家访要有安排、记录,以便省厅督查。
(三)认真完成“六有”的规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