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关于更正2016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录取办法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更正2016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更加规范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的录取办法,经研究,决定对《苍南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工作的通知》(苍教人〔2016〕121号)中第六条“录取办法”进行更正,苍教人〔2016〕121号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现将更正后的“录取办法”通知如下:
(一)根据报名对象的工作年限考核分、工作表现考核分和业务知识考试分等三项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所报考具体岗位(代码)交流名额1:1确定拟入围对象;遇到总分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业务知识考试分、工作年限考核分、工作表现考核分为序,分数高者优先,若分数还是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二)确定的拟入围对象中,拟入围对象所在学校同一学段(分高中、初中、小学)同一学科(按目前实际任教学科)实际交流人数不能超过2人(若今年所在学校老师已经参与县内交流的,应扣除已交流数),若超过规定人数,则总分低者(不分报考何种学科岗位)淘汰;遇到同分的,则依次按照业务知识考试分、工作年限考核分、工作表现考核分为序,分数高者优先,若分数还是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2874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