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精神,今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2日至18日,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认真做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领跑绿色发展”,时间定于6月12日—6月18日。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结合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突出示范带头效应,塑造节能“领跑者”。
二、活动安排
1、强化宣传。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短信、展板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碳,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同时,我局还将会同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苍南县节能办组织开展节能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节能意识,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