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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苍南县站前小学公开考试交流教师的公告
苍南县站前小学地处苍南县城动车站东首,办学规模为36班,学校占地31亩,总投资达7000多万元,系苍南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拟建设为县城新优质学校和省一类标准化学校。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将于2016年秋季投入使用并正式开始招生,为组编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根据《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交流办法》(苍教人〔2016〕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试交流部分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岗位
拟推出交流岗位16个,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2011年9月前被正式录用的我县公办教师,在我县小学任教时间满五年(其中现所在学校工作时间满三年),具有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需满五年服务期)。
(二)曾获得县相应学科县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含县优质课一、二等奖,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及以上荣誉教育人才等),若属于农村(指龙港、灵溪城区以外)小学骨干教师,需在原评上该荣誉的学校服务满三年。
(三)报名对象2012至2014学年教师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年限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下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县教育局人事科(灵溪镇渎浦中学旁)409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475854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和综合考核分登记表各1份(见附件3),报名表经所在学校和学区同意报考并盖章确认。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教龄年限、在编在岗和近三年年度和师德考核情况证明(需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三、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对象在教育网公示三天。发现故意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交流。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交流名额相比达不到2:1的,则适当减少或取消拟交流岗位名额。
考核办法
(一)工作年限考核(最高计5分)。
按教师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0.5分,此项最高计5分(正式录用前的任教年限不计分)。需提供学校任教年限证明,证明需所在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二)工作表现考核(最高计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