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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体育局
关于同意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办法的批复
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
你校报送的《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办法》已悉。经研究,同意你校按照《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办法》进行招生。
希望你校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此复。
附件: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办法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体育局
2016年6月3日
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是由苍南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发文批准创办的县直属公办学校,现与灵溪镇第五小学合址办学。学校不设施教区,面向全县招生。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县体育特长生的教育,促进具有体育特长潜质的学生更好地发展,努力培养一批具有一定运动技术专业水平和文化知识的优秀体育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生组织
为确保苍南县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县教育局、县体育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有关具体工作。招生过程接受县教育局、县体育局监督,有关信息及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等平台发布。
二、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行优良,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形态、体育兴趣及体育潜质的2010年8月31日前至2009年9月1日后出生的具有苍南县户籍的适龄儿童(6周岁)和2016年小学毕业生;小学五、六年级在校生。一年级新生2009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延缓入学的证明。
项目 名额 年级 | 跆拳道 | 篮球(男) | 篮球(女) | 游泳 | 帆板帆船 | 田径 | 摔跤 | 举重 | 皮划艇 | 合计 |
一年级 | 6 | 4 | 4 | 11 |
| 10 |
|
|
| 35 |
五年级 | 2 | 1 | 2 |
| 2 | 5 | 1 | 6 |
| 19 |
六年级 |
| 2 | 2 |
| 4 | 3 |
|
|
| 11 |
七年级 | 2 |
| 4 |
| 5 | 10 | 8 | 4 | 7 | 40 |
三、招生计划
以上专项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根据报名人数和总体测试水平等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四、选材办法
(一)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招生:具体参照招生计划,家长根据孩子兴趣特长填报志愿,参加选拔测试。
(二)其他年段招生:
1.网点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带领教练员在计划招生时间内到各处中小学(选材网点)进行“拉网式”选材。
2.竞赛选拔:在县和各学区运动会及各学校运动会上,教练员亲临现场,捕捉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