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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有关学校:
根据《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苍教党〔2011〕1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学校校长离任交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交接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交接流程
1. 按《办法》第七条要求,于8月22日对离任干部下发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
2. 根据《办法》的第三、四条要求,离任领导干部接到《通知书》后到苍南教育网【常用文档】栏下载《苍南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以下简称《交接书》),并在10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并按办法填写《交接书》,移交接任领导干部。
3. 接任领导干部接到《交接书》后,一般应在5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核实工作,如交接双方对经济事项交接内容有异议的,由局审计室对异议内容作进一步核实。
4. 召开苍南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仪式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驻会(初定9月中旬,具体时间、对象另行通知)。届时局人事科和局审计室将根据交接情况,在交接会议上对《交接书》予以现场确认。确认后的《交接书》作为划分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移交资料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强调事项
1. 请各相关学校务必按苍教党〔2011〕18号文件要求,在9月12日前将《交接书》填写完整。
2. 离接任校长务必在《办法》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核实等工作;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情况属实可适当推迟三个工作日,并及时上报局审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