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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报名对象及工作年限分、工作表现分得分情况公示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工作的通知》及《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更正2016年灵溪、龙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考试交流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报名参加对象及其工作年限分、工作表现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19日至7月21日。联系电话:64758543,联系人:周贤志。
业务知识考试时间定于7月23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16:00,考点设在灵溪镇第四中学(灵溪镇迎福路1号)。公示无异议的报名对象请于7月22日(周五)上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