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17日—21日。
二、检查形式
市教育局组织若干师德建设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学校开展检查,主要形式为听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召开教师座谈会、实地赴2所学校调研、查阅相关记录、发放师德问卷调查表等。
三、检查内容
(一)各地各校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监〔2015〕5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91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