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初审结果的通报
各学区,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民办教育机构2015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苍教发〔2016〕35号)精神,在各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度检查初审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