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印发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培训机构: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 号)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浙安委〔2016〕14 号)、《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温安委办〔2016〕46 号)及《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苍安委〔2016〕4 号)要求,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苍南县教育局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温州市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八大机制,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全县教育系统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平安校园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系统安全治理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各学区、各校(园)要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 〕178)文件精神,加强学校选址安全检查、校园消防安全检查、校车安全检查、校外办学点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无证幼儿园整治、学生间矛盾排查;完善学校安全预案,做好制度梳理,全力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和学生欺凌、暴力事件发生。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达标对照表》,逐一检查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情况,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倒排进度,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各学区、各校(园)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反恐防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保障、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五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各项工作。要根据《关于印发苍南县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教学〔2014 〕17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安全和法制教育,预警机制建设,应急能力建设及治安、消防、卫生、交通安全等常规管理,启动生命保护工程,着力推进在教学楼、学生宿舍窗台、走廊等周边种植灌木等绿化软化工作,强化等级平安校园创评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校园安保信息化管理需求,启动新一轮校园安防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智能化;建立完善校内风险分级防控制度,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智能化控制、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校园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智能报警,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平安校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