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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
国家档案局
二○一○年六月
说 明
本指南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福建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局、青岛市档案局。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王良城、蔡学美、潘积仁、黄建峰、王宪东、郭玉东、冯剑波。
本指南主要审查人:李和平、姜之茂、方昀、韩李敏、黄玉明、何伍爱、赵国俊。
目 录
1总体要求........................................................1
1.1概述.........................................................1
1.2 建设原则与要求 ..................................1
1.3建设目标.................................................2
1.4建设内容.................................................3
1.5建设步骤.................................................4
2.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6
2.1收集功能要求.........................................7
2.2管理功能要求.........................................8
2.3 保存功能要求 ......................................9
2.3.1长久保存策略........................................9
2.3.2 存储架构选择 .....................................9
2.4利用功能要求...........................................10
3.应用系统开发和服务平台构建...................11
3.1运用系统开发.........................................11
3.2服务平台建设...........................................12
3.3软硬件设备配置.......................................14
3.3.1系统软件选择........................................14
3.3.2硬件设备配置........................................15
4.数字档案资源建设.......................................16
4.1电子文件接收...........................................17
4.2档案数字化..............................................18
4.3资源整理..................................................19
4.4 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库.............................20
5.保障体系建设..............................................21
5.1安金保障体系建设..................................21
5.2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23
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
1.总体要求
1.1概述
数字档案馆是指各级各类档案馆为造应信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建设数字档案馆,有利于提高档案馆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确保数字档案永久存储与安全保管,有利于促进公共档案服务能力拓展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建没数字档案馆,有利于促进国家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信息服务的现实需求。
数字档案馆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调研、立项、论证、软件开发、平台构建、资源准备、系统试运行、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诸多环节;需要各业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共同参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1.2建设原则与要求
数字档案馆建设应当遵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项目带动、重点突破,需求导向、保证安全,合理适用、稳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框架和基木要求,及时将数字档案馆建设与区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相衔接,综合考虑自身信息化发展水平、技术力量、资源规模、基础工作水平、资金投入等因素,确定总体布局和实施步骤。
项目带动、重点突破。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支撑和带动数字档案馆整体建设和发展。将数字档案馆建设分成若干子项目,以项目带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及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获得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投入,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有针对性地重点解决数字档案馆建设中的核心问题。
需求导向、保证安全。数字档案馆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着眼于党政机关、社会公众在线利用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推动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技术方法,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灾难恢复服务机制,确保数字档案馆建设和运行的安全。
合理适用、稳步实施。要重视前期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提出创新性高、应用性强的功能需求,以确保系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合理性、适用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档案部门的业务人员应全程参与,及时研究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重大项目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要求引入监理机制,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
1.3建设目标
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目标是:紧紧依靠国家和当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政务网平台、公众网平台以及各类网络资源,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集成建设适应本部门本单位一定时期内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平台,开发应用符合功能要求的管理系统,推动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逐步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分层次多渠道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和社会共享服务。
其中,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提供档案信息利用和社会共享服务,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分阶段推进,有步骤实现。
1.4建设内容
数字档案馆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按照数字档案馆基础网络架构、主要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配置基本要求,集成建设适应馆藏档案基础数据和今后一定时期内数字档案增长规模的数据管理、满足数字档案馆各项管理与服务需求的基础设施。
(2)开发或应用具备“收集、管理、存储、利用”等功能要求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各业务环节的自动化、网络化。
(3)全面推进馆藏数字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优先建立馆藏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逐步进行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转换,积极推进电子文件的接收和管理,建立各类数字档案资源库群。
(4)应用先进技术和相关管理手段,保证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可靠可信和长期可用,减少数字档案对软硬件的依赖性,从而使数字档案具备传统档案所具有的原始性、凭证性和长期可读性。
(5)运用多种技术手段,针对不同利用对象,通过不同渠道,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分层共享,方便、快捷满足各类用户利用需求。
(6)配套建设数字档案馆保障体系,确保数字档案馆系统安全和数字档案信息安全。
1.5建设步骤
数字档案馆建设一般分项目规划与立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几个步骤进行。
(1)项目规划与立项
根据社会信息化和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成立由档案馆主要领导、信息化人员、相关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参加的项目筹备小组,对本地区信息化现状和国内外数字档案馆建设现状等,特别是各立档单位产生电子文件状况、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公众对档案利用需求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研究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数字档案馆立项申请。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
(2)项目招投标
项目经立项批准后,应按照国家有关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招标或邀标工作。充分征求档案馆各业务部门、相关专家的意见,对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需求进行细化,形成功能需求方案。功能需求方案应既符合档案管理的实际需要,又便于计算机编程人员理解,能够在系统开发中实现。
(3)项目实施
按照数字档案馆建设目标、总体内容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内容、进度和时间安排,有计划地推进系统开发与调试、软硬件集成、项目试运行与验收等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建设中应当加强项目监理,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4)运行维护
项目验收后,应适时调整、明确数字档案馆各功能模块的管理职责,加强应用培训,建立数字档案馆业务工作与技术工作相互衔接、相互配合,以业务管理工作为主线、以技术保障工作为支撑的管理机制。要重视人才培养,形成以档案馆人才自主管理为主体,社会外包服务保障为依托运行
与维护体系。
2.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具备“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四项基木业务功能,以及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及其数据安全维护等功能。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馆藏数字档案信息,特别是由电子文件归档形成的电子档案信息的可靠和可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功能可以根据信息化发展和档案管理的要求而有所侧重并不断拓展。
2.1收集功能要求
系统应当具备接收立档单位产生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对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和采集重要数学信息资源等功能。
(1)系统能够根据相关要求接收立档单位产生的各类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并在建立一整套接收机制基础上,保证接收过程责权明确,杜绝安全隐患,从源头上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
(2)系统应当提供选择在线接收和脱机接收方式。
(3)系统应当能够批量导入或导出数据,保证数据的可靠和可用。
(4)系统应能对在线或离线接收的档案数据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验证。
(5)系统应具备目录数据和内容数据等多种信息资源的采集功能。
2.2管理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对所接收的各类数字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比对、分类、著录、挂接、鉴定、检索、统计等操作,使无序信息有序化,并实施有效控制。系统应能:
(1)按照设定的分类方案,将数字档案信息存储到系统中,或根据管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2)过滤重份数据和重新分类、编号。
(3)对档案内容进行抽取和添加元数据等操作。目前档案管理都是基于目录数据库挂接方式来实现,将来不排除使用新的扶术方法对数字档案进行有效管理。
(4)辅助人工完成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
(5)对档案内容数据及其元数据等相关信息建立持久联系,形成长期保存档案数据包和利用数据包。
(6)对档案类型、数量大小等按照设定要求进行统计、显示或打印输出所需各类档案信息。
(7)辅助完成馆藏实体档案编目(著录、标引)、整理、出入库房整理等工作。
(8)定制档案业务流程或进行流程再造。
2.3保存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实现对数字档案长久的安全保存,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长久保存策略的确定;二是存储架构选择。
2.3.1长久保存策略
长久保存策略包括存储格式的选择,捡测、备份和迁移等技术方法的采用等。
(1)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格式,暂时未制定标准的,选择开放格式或主流格式。
(2)定期对载体及其软硬件环境进行读取、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根据数据重要程度以及整理和利用的需要,选择在线、近线、离线、异地、异质和分级存储等技术和方式。
(4)计算机软硬件以及技术或标准规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事件时,为了保证数字档案信息可读,应采取迁移等手段对所存储的数据进行技术处理。
2.3.2存储架构选择
根据档案数据量和管理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存储技术及其相关设备。安全性和稳定性是选择存储设备的首要因素。在数字档案馆建设过程中,应根据数字档案馆的数据量和利用并发用户数的需求,以保证数字档案馆合理安全的存储容量和较快的网络传输速度,适当选择采用单一应用平台,配备数据库服务器、文件存储器、备份服务器、备份软件等构成的存储服务平台;以及采用SAN、NAS、DAS、IP-SAN 或其他形式的存储技术方法。
2.4利用功能要求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应当根据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和网络条件,分别通过公众网、政务网、局域网等建立利用窗口。系统应能实现档案查询、资源发布、信息共享、开发利用、工作交流、统计分析等功能。系统应当:
(1)能够运用最新检索技术方法满足利用者在各种利用平台对档案数据进行快速、准确、全面的利用查询要求。
(2)能够通过网络平台或特定载体发布档案信息和信息资源共享。
(3)能够辅助进行档案信息智能编研、深度挖掘。
(4)能够为档案管理者和利用者提供在线交流平台、远程指导、远程教育。
(5)能够辅助开展数字档案的增值服务。
(6)能够进行档案利用访问量统计、分布分析、舆情分析等相关工作。
(7)能够对用户、数据项、功能组件进行利用权限的角色授权处理,能够进行门类设置、结构设定、字典定义等系统代码维护工作。
3.应用系统开发和服务平台构建
鼓励各地区统一开发或购置成熟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减少重复开发,降低应用成木。
应用系统开发应当遵循整体性、开放性、稳定性等原则。鼓励软件开发公司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功能模块或子系统进行专业深度扩展、创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