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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深化课程改革义务段中小学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主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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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深化课程改革义务段中小学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主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区、各义务段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规定,我省新课程改革由高中延伸至义务段中小学。当前,我县义务段中小学对于新课程改革的精神以及实践操作方式仍然认识不清,缺乏实践经验,特别是学校教务处(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新课程改革的主要设计者和组织者,其对新课程改革认识的深度和实践水平,决定了一个学校的课程改革的走向与成效,为切实推进我县义务段中小学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经研究,决定举办苍南县深化课程改革义务段中小学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主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我县义务段中小学教务处或教科室主任1名,学区教学辅导员。
二、   培训内容
1.浙江省义务段新课程改革精神内涵与要求解读;
2.义务段新课程改革先行学校典型经验分享;
3.义务段新课程改革优秀学校实地考察。
三、   培训安排
1    培训时间:本次培训班分为三个班三个时间段组织进行
小学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培训班1班:2016年12月15日至19日;
初中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培训班:2016年12月20日至24日;
小学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培训班2班:2016年12月25日至29日。
2.培训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培训方式:本次培训班全程委托浙江师范大学举办,培训采用理论讲座、经验分享、实地考察、师生互动研讨等方式进行,解决实际问题。
四、   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按标准由县教师进修学校从师训专项经费中同一拨付,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   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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