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浙教办体[2006]100号)精神,促进我县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按照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执行。
一、实施目标
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进一步推动高标准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
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各校必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联系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意愿,按照教育部的《“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选择学习内容,对课程目标进行整合,把课程目标改造成为具有操作意义的学习目标,确保“体育、艺术2+1项目”提出的指标落到实处。
二、实施原则
(一)全面发展的原则。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和体育锻炼的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全体学生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的内容和方法体系,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学校体、艺特色工作发展。
(二)深化体、艺教学改革的原则。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运动技能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
(三)建设特色体、艺教育课程的原则。开发学校特色体、艺活动项目,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完成全县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的格局。
(四)重视体、艺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通过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场地建设与“体育、艺术2+1项目”同步发展的原则。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与设施。学校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的要求。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全体师生参与“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自觉性。
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县教育的内涵和品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推动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各学校领导要认真组织教师通读国家《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
各学校校长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并成立“体育、艺术2+1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政教处或教导处牵头其它处室配合组织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具体负责实施。
各中小学要明确按照“大思路、小切入、求长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围绕“大学校校校有特色,小学校开齐开足体、艺课程,力争创特色”的体、艺工作目标,从本校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学生爱好等因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做精、做实。
(三)规范办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1、各学校要把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融入新课改之中,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的作用。并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排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并尽可能安排专职教师,严禁挤占音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2、“体育、艺术2+1项目”的组织必须联系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意愿,选择学习内容,对课程目标进行整合,把课程目标改造成为具有操作意义的学习目标,使“体育、艺术2+1项目”的指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