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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全县教育装备各类功能室创建申报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功能室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为课程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和条件保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根据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全县教育装备各类功能室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教室创建
(一)创建项目
学科教室建设主要针对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室建设,为新课改提供技术支撑和条件保障,致力于形成新型课程及课堂模式。
(二)标准依据
学科教室建设要求可参照《温州市中小学示范功能室装备标准》。
(三)年度任务
2017年全县计划建设学科教室5个。
二、创新实验室创建
(一)创建项目
创新实验室建设以主要使用者为核心设计,项目实施教师提出设计方案,其他教师和学生参与设计、参与建设,建成具有创新特色、个性鲜明的学科创新实验室兼教师工作室。
(二)标准依据
创新实验室建设要求可参照《温州市中小学创新实验室装备基本规范(试行)》和《温州市中小学示范功能室装备标准》。
(三)年度任务
2017年全县计划建设选修类创新实验室4个以上,拓展类创新实验室7个以上,基地类创新实验室1个,学前类创新实验室10个。(学前类的创新实验室要求省二级以上的每所幼儿园至少申报1个(已创建过的除外),省三级以上幼儿园自行申报。)
三、功能室建设达标校(示范校)
(一)创建项目
目前,我县多数学校已完成6个功能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计算机室)创建,还需再创建文科仪器室、心理辅导室、卫生室、生物园地(室外)、气象园地(室外)和实践活动室(高中为通用技术教室,初中为劳动技术教室)等6个功能室。12类必配功能室项目全部达标(生物园地、气象观察园地、文科仪器室可根据调整意见创建),可认定了功能室达标校;在达到功能室达标学校的基础上,再增加达标创新实验室或选配功能室项目5项及以上,可认定为功能室示范学校。
(二)标准依据
功能室达标校创建可参照《温州市中小学功能室达标学校和示范学校建设方案》。
(三)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