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直属党支部(总支):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年党费收缴相关工作,根据《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有关精神,以及苍机党〔2017〕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党费收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做好2017年应缴党费的统计工作
各支部要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的规定,按2017年2月份要求公示的工资标准重新认真做好2017年度党员缴存基数的计算,公办单位党员按个人工资卡实发工资(只可以减去班主任津贴)为缴存基数,民办单位党员以合同工资为缴存基数。各支部要确定每名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填写《党员应缴党费登记表》及《党支部应缴党费登记表》(见附件1、2),于2月27日前报送至cnjyjjgdw@163.com。
针对2016年度出现少数党支部对缴存基数少算漏算等现象,2017年度局机关党委和局机关纪委将对每个支部应缴党费的统计情况进行审核。
二、明确缴存时间节点
各支部应于6月5日之前将上半年收缴的党费和12月5日之前将下半年收缴的党费,缴存至教育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并将现金缴款单送至局机关党委,换领中国共产党党费往来统一收款收据,局机关党委不收取现金形式的党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华融支行;户名:李季;账号:6228430339444670676,农业银行各网点均可受理党费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