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教科研工作规范化学校复评及新申报学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苍南县教科研工作规范化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苍教科函〔2016〕4号)及《关于对首批教科研规范化学校复评的通知》(苍教科函〔2016〕10号)的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成员,分别对我县苍南中学等13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估,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希望通过评估认定及复评的学校继续发扬科研兴校优势,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通过教科研工作规范化复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