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苍南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苍南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
美丽苍南办
2017年3月20日
苍南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
为持续开展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6〕6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围绕 “浙江美丽南大门”的建设目标,按照“点面结合、有效处理、促进减量”的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覆盖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切实促进垃圾减量。
二、工作目标
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域覆盖的基础上,以“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为衡量标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2017年,按照省、市要求,应处理建制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率达到20%,我们要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制村220个。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
1、2017年3月底前。各乡镇根据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分类村名单,同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村两委思想,并组织安排乡镇、村有关人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及参观考察学习。
2、2017年3月后。结合各乡镇实施区域的逐步推开,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及农户培训,将有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农户,务求取得宣传实效;在实施阶段尚未推行的村,继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分类设施建设前期工作,为该村按时推开垃圾分类作准备。
(二)实施阶段(
1、处理终端选址、采购及设备房建设
设施建设一般可采用机械化处置模式、太阳能处置模式。各乡镇负责组织本辖区实施村垃圾分类具体事项,充分挖掘利用辖区已有已建的太阳能及机械设备,发挥原有的乡镇、社区、村居垃圾中转站、临时堆放房等原有地址和设施,尽量采取“多村联建、片区合建”等科学处置模式,争取资金最大使用效率。
2、合理配备分类桶、组织农户培训。
按照“农户一次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模式,合理配备户内户外分类垃圾桶。各乡镇可自行组织培训,也可结合农民培训机构对农户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分类培训。
3、试运行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分类村的运行工作,根据运行情况逐步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奖惩机制等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原始资料和数据收集、归档管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按《苍南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本方案要求,对县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接受省、市相关部门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村委会应组织动员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宣传动员保障。编制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分类菜单”,通过上门宣传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益处,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县文明办、县教育、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要制定专门方案,积极发动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员工、团员、妇女等群体,争做垃圾分类活动的参与者、宣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