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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7年苍南县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民办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提高我县民办教育机构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联合举行2017年苍南县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县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近两年来撰写的未在县级以上获奖、发表或交流的关于德育、学科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教师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小班化教学等内容的论文均可参评。
2.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要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2.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3.选送论文必须用A4纸电脑打印,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表(附件1),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
4.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参赛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县级论文评选,并通报给所在学校。
三、论文征集时间
上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底。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将教师参评论文(一式两份)和评审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于4月26日-28日送到县教研室二楼203室(灵溪镇公园路10号)钟凤媚老师收,联系电话:64718970(教育网:682086);同时,将上述参评材料的电子稿发到县民办教育协会应良勇老师的QQ邮箱:1530416753@qq.com。联系电话:13858758777(教育网660051)。
四、论文评选
由县民办教育协会和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成立论文评审组,负责组织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
1. 2017年苍南县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审表
2. 2017年苍南县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承诺书
3. 2017年苍南县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汇总表
苍南县民办教育协会 苍南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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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苍南县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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